
进程。在评论意见中,中方建议欧方删除草案中关于“网络安全关切国家”和“非技术风险”的规定,删除或实质修改“高风险供应商”认定标准及相关限制措施。希望欧方高度重视并认真考虑中方提交的评论意见和修改建议,严格遵守世贸组织规则,避免采取歧视性限制措施,维护中欧及全球产供链稳定畅通。中方将密切关注草案修订进展,愿与欧方就此进行对话沟通。如欧方执意据此成法,并歧视性对待中国企业,中方将不得不采取相应反制措施
银行帐户进行。持牌法团亦应留意,当向香港境外投资者提供服务时,须遵守香港及适用司法管辖区的所有相关法律及监管规定。(证券时报)原文链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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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10:39: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