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录机组改造和维修活动中获得的关于受污染或被活化的构筑物、系统和设备的信息,并按照相关法规要求,在核电厂运行期满前编制完成最终退役计划。 第13—14条明确了核电厂退役费用提取和定期评估要求。核电厂退役费用在核电机组商运后运行期内逐年提取,原则上总量按照核电项目竣工决算建成价的一定比例计提,累计提取率暂按不低于10%执行。同时,要求核电集团建立退役费用定期评估机制,原则上每5年对所控股核电厂退役费
임세영 기자 = 도널드 트럼프 미국 대통령과 시진핑 중국 국가주석이 14일 중국 베이징 인민대회당에서 열린 환영행사에 참석하고 있다.ⓒ 로이터=뉴스1
源局、财政部、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《核电厂退役准备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,《办法》立足我国核电发展实际,坚持安全第一、科学有序、责任落实、保障有力基本原则,从法规标准、资金管理、技术装备、人才队伍等方面全面部署退役准备各项工作。 《办法》规定了核电厂退役的基本原则和策略目标,明确了核电厂控股企业集团、核电厂营运单位的主体责任,推动核电厂在选址、设计、建造、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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