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【编辑:陈海峰】
,拒绝“车位抵薪”。灞桥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,王宁等人被拖欠工资一事,此前立案调查后出具了《行政处理决定书》,相关公司仍不支付工资。该大队已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正在走流程。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他人接受“车位抵薪”。5月12日,王宁对极目新闻记者称,11日,灞桥区劳动监察大队约谈了开发商相关公司代表田某、华美公司代表李某和农民工代表。因车位在今年4月9日被法院查封,为解决拖欠的工资,三方达成
bsp; 来源:“守护365”栏目,综合安徽警方
当前文章:http://yet7m.fenshuqi.cn/ylw/oeitpg.html
发布时间:05:05:24

